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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京文物业 时间:2023.05.26

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用招标方式对园区2023-2024年安保服务组织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园区安保服务


二、项目需求说明:

请投标人报名前仔细阅读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需求说明见附件1

本项目最高限价18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并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提供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地址在北京市市区。

3、提供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公司。

4、投标人拥有在职保安人员人数规模达100人以上,在职人员必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上岗证(保安员证)。

提供拟派驻园区的安保人员年龄需在 45 岁以下,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用人规定,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形象良好。

5、项目负责人条件:具有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具备中级以上保安员证,有3年以上安保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转业退伍军人并消防员操作证优先,熟悉安保与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期间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佐证材料)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投标须知

(一)招标文件的解释、澄清、修改、答疑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发布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非书面形式的疑问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2、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澄清。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招标人有权根据情况取消、延长相关活动。

4、招标人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答疑会。

(二)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3、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内容,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简介和资质证明文件。

(5)拟派安保人员名册和资质证书。

以上(1)——(5)为投标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投标报名材料只需提供正本一份。

(6)按照第四大条第(二)条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应材料。

(7)按照第六大条第(二)条技术标要求及附件1项目需求中规定的相应材料。

(8)投标报价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1)——(8)为投标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第(三)条投标文件确认封装。

(三)投标文件确认

1、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分别密封,不得并入一个密封袋中。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处注明项目编号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投标报价单用小信封单独密封,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并在信封表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投标单位信息。

2、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补充、涂改。

4、投标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投递标书,招标人有权拒收,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报名及文件递交

1、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6月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报名文件地点:A座办公楼1008号房间(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

3、投标联系人及电话:齐丹  18612566532

(五)投标费用

1、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招标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时间:2023年 6月2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A座办公楼6楼会议室(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

(三)上述时间和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招标人有权进行变更。

(四)由招标小组组织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五)评标小组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六)无效投标的认定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七)关于流标的认定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采购管理规定对其予以相应处罚。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原因,采购任务取消的。

评标小组保留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者流标的其他情况。

(八)中标人的确定

1、评标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投标报价低的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如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小组根据技术指标,推荐优者为中标供应商。

2、中标结果在北京出版集团官网上公示或电话告知。

3、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存档,恕不退还。

4、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人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理由。


六、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共分四个部分,包括价格标、商务标、技术标和驻京项目实地考察,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首先对商务标、技术标和价格标三个部分进行评审,选取评分排名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行驻京项目实地考察。

(一)投标文件编制情况实行扣分制,共扣6分计入总分

评分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均放在投标文件的最后一部分。介绍公司、产品的宣传画册、资料一律不准放入投标文件。

以下减分因素,只要供应商认真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都不应该减分。

1、没有投标文件目录的,扣1分;

2、虽有投标文件目录,但不按投标文件编制顺序制作目录的,扣1分;

3、投标文件不连续编排页码的,扣1分;

4、涉及评标办法中得分点的相关资料复印或印刷不清晰的,扣1分;

5、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没有按要求放在投标文件的最后一部分的,干扰影响评委评审的,扣1分;

6、介绍公司、产品的宣传画册、资料放入投标文件的,扣1分。

(二)评分标准及分值

七、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十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合同另行拟定,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合同签订后经考核验收符合服务条件、内容与质量要求的按月支付。

4、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附件1项目需求(点击下载即可查看)